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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已基本定稿

2012年03月11日 16:12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0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表决通过,这意味着草案已经基本定稿,将提交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财新网】(记者 贺信)《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3月10日下午已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表决通过。一位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成员向财新记者透露:全部投票中,出现1张反对票、1张弃权票。

  根据现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立法程序,这一结果意味着刑诉法修正案已经基本定稿。3月14日本次人大会议最后一天,修正案将交由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前述法律委委员介绍,本次人大开幕后,以律师代表为主体的代表们提出了很多意见。有的代表非常认真,搜集了上百条建议提交大会。个别人因为提交的建议多、被采纳的建议少,还要求领导当面做出解释。

  人大主席团表决前一天,全国人大法律工作委员会召开两次会议,讨论人大开幕后代表们围绕刑诉法提交的建议。有与会代表告诉记者:有的问题直到当日下午还在争论。例如有法律委员会成员提出,应当把这次新写入刑诉法的“尊重和保障人权”,从第二条位置挪到第一条。法律委员会讨论后认为,有关表述无论放在第一条还是第二条,只要写入刑诉法即没有实质性差异,故这一意见没有得到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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