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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观察】刑诉法修改三审 限制权力依然不够

2012年03月08日 13:17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0
   虽然增加了“人权保障”的字眼,但在呼声极高的保障律师权利、限制公权力方面的内容,进步仍然不够

  【财新网】(记者 叶逗逗)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8日上午开始审议《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兆国做了修正草案的说明。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对这部草案做了两次审议,如没有特殊情况,将在此次大会上表决通过。

  作为一部基本法律,《刑事诉讼法》涉及到人权保障,既承担着限制公权力的滥用,也承担者公民不被任意追究刑事责任的重任。从此次三审的内容来看,虽然增加了“人权保障”的字眼,但在呼声极高的保障律师权利、限制公权力方面的内容,进步仍然不够。

  其中,官方着力强调的最大亮点在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修正案草案将刑事诉讼法第二条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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