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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拟规范专项债券资金管理 专户管理定期披露信息

2018年10月17日 10:3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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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要求专项债券项目实施单位开立独立于日常经营账户的债券资金管理专用账户,每年一季度向财政部门和项目主管部门报告上年度专户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
临时闲置的债券募集资金,只能用于办理专户内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等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投资,由此产生的收益应及时归集到专户内。图/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作为稳投资的重要资金来源,近期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明显加速,随之而来的是市场对专项债券资金能否规范使用的担忧。深圳拟出台文件对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作出规范,这在国内尚属首例。

  《关于深圳市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10月11日-25日公开征求意见,起草这一文件的深圳市财政委员会称,起草思路是确保专项债券募集的资金能专款专用、规范管理、接受监管,债券资金收支情况和结余情况能定期报告,并向社会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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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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