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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提示地方隐性负债风险 或为最大的“灰犀牛”

2017年12月26日 13:22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地方违规举债问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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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性债务规模比较大,集中在市和县两级;在加强对隐性和变相举债控制的同时,也要加强对违规举债的责任追究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列为今后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内容之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列为今后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内容之一。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对债务风险不可以掉以轻心,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问题突出。

  12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地方债风险成为主要话题。

隐性债务是风险所在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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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许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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