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被列为今后三年三大攻坚战之首,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是内容之一。多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对债务风险不可以掉以轻心,尤其是隐性债务风险问题突出。
12月25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国务院关于2016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地方债风险成为主要话题。
隐性债务是风险所在
根据财政部的数据,截至2016年末,全国法定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27.33万亿元,负债率(债务余额/GDP)为36.7%,低于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水平;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5.32万亿元,债务率(债务余额/综合财力)为80.5%,低于国际通行的100%—120%警戒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