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继地方政府、金融机构之后,财政部对地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建议问责范围,扩大至律师事务所。不过,此次问责事件中,律所行为是否违规存在争议。
4月28日,财政部致函司法部,要求问责江苏宏邺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称两律所涉嫌为平台公司发债违法违规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2015年9月在为2015年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融资平台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下称“15高邮债”)出具法律意见书时,将三宗上级政府(江苏省人民政府)分别批复为“行政办公用地和广场用地”(现为高邮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办公场所)、“文化设施用地”(现一部分为商业旅游景点,一部分为高邮市老龄协会、老干部局、扶贫开发协会、文联等单位办公场所)、“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行政办公用地和广场用地”(现为市民广场)性质的土地,在其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中记载为商业,出具了“发行人有权将上述披露的土地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