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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负担机制调整

2015年03月03日 19:54 来源于 财新网
2015年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

  【财新网】(记者 邢昀)在理顺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背景下,时隔九年,出口退税负担机制再次调整。

  中国政府网3月3日发布《关于完善出口退税负担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称,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促进外贸稳定发展,自2015年1月1日起,出口退税全部由中央财政负担,地方2014年原负担的出口退税基数,定额上解中央。

  中国从1985年开始实施出口退税政策,退税的税种为增值税和消费税。由于这一制度涉及到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并一度被当做调节出口的重要工具,过去30年间政策变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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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黄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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