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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起部分电商实行出口退税

2014年01月10日 11:58 来源于 财新网
涉及企业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则不在此列

  【财新网】(记者 李雨谦)今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电商出口企业出口货物将可以享受到增值税、消费税退(免)税政策。此项政策旨在推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推动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1月9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对电子商务零售出口税收政策作出明确说明。

  涉及到的电商企业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电子商务出口企业,和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电子商务出口的企业;而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提供交易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第三方平台,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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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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