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23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研究决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
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高技〔2013〕8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据发改委网站23日消息,为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林业局、旅游局、邮政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研究决定,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为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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