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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等纳入综合所得或致个税变重 专家建议细化设计

2018年06月27日 10:43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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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收入税负上升,不利于知识创新,建议对不同类型的稿酬收入者分类处理,设计更合理的扣除办法,或者延续稿酬税收优惠等
正在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将四项劳动性收入综合计征,对作家、社会活动较多的学者、科研工作者等部分人群而言,税负可能上升。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正在修正的个人所得税法首次将四项劳动性收入综合计征,对作家、社会活动较多的学者、科研工作者等部分人群而言,税负可能上升。多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财税专家提出,这不利于知识创新,建议做细化设计。

  此次个税法修正草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迈向实质性一步,将工薪所得与稿酬、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综合计征,以现行工薪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为基础,扩大了较低档税率的级距,并将按月征收改为按年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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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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