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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起征点上调至每月5000元 是否合理?

2018年06月19日 10: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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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涵盖的收入范围从此前的工薪所得,扩展至四项劳动性所得;应建立个税起征点定期自动调整机制,根据通胀率和收入水平自动调整
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成为现实。高剑平/CFP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将成为现实。

  新华社6月19日发布消息称,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当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也将迎来一次根本性变革: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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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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