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近日影视从业人员“阴阳合同”再度引发公众对个人所得税的关注。一个毋庸置疑的事实是,工薪所得是个税收入的主要来源,且近年来占比呈上升趋势。
根据2017年中国税务年鉴的数据,2016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01万亿元,其中工薪所得个税约6727.5亿元,占比高达66.6%,远远超过排名第二的财产转让所得(12.7%)和排名第三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个税(8.9%)。
而财政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在上一轮个税改革后第一个完整的年份2012年,个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3577亿元,占比为61%。也就是说,尽管过去数年间财税部门对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的征管不断强化,但工资薪金所得个税占比不降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