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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中央提案:按家庭为单位计征个税 增加税前抵扣项

2018年02月27日 15:5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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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制改革的初期,可以单以夫妻、未成年子女作为家庭单位计征。做法成熟后,逐步将需要赡养的父母、祖父母等纳入家庭单位
致公党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征制度,同时调整按家庭计税的个税起征点和税率,增加首套房房贷利息等税前抵扣项。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见习记者 程思炜)个人所得税改革事关每个公民和家庭,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热点话题。致公党中央今年拟向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提交的一份提案建议,建立以家庭为单位的个税计征制度,同时调整按家庭计税的个税起征点和税率,增加首套房房贷利息等税前抵扣项。

  中国个税征收以个人为纳税单位,对工资薪金等收入所得,由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代扣代缴。致公党中央的《关于建立以家庭为单位计征所得税的提案》认为,现行税制没有考虑纳税主体的家庭情况,不考虑是否有配偶、配偶是否有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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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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