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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崮: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加个税房地产税等直接税

2016年12月29日 19:0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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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轮税制改革中,提高直接税在税制结构中占比的条件已趋成熟,下一步应增加直接税占比、降低间接税占比,多搞专享税、少搞共享税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晓霞)近期关于宏观税负和企业税负高低的争论再起。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学术委员会副主任、财政部税政司前司长刘克崮12月28日表示,当前中国宏观税负(政府收入)水平与国际同类国家比适中,应继续保持稳定。

  刘克崮在北京大学的一场讲座上表示,根据其测算,2015年中国广义宏观税负为32.3%略高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9%的测算。

  按其计算,政府收入包括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政府性收费收入、基金(不含土地出让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及土地出让净收入。他认为,土地出让金中拆迁安置补偿金等项属于土地出让金收入的成本,不应纳入政府收入统计口径。此外,国有企业实现利润中未上交财政的部分也未纳入统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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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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