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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茹克建议与台湾合作开发南海油气

2012年03月08日 10:32 本文来源于 财新网 | 评论(0
   政协委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原执行副总裁、原总地质师茹克表示,中国海洋石油合作应该发展产品分成合同之外的多种模式,对南海争议地区的开发可以考虑与台湾合作
中海油海上石油作业平台。 东方IC

  【财新网】(记者 王小聪)政协委员、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原执行副总裁、原总地质师茹克认为,中国海洋石油合作应该发展产品分成合同之外的多种模式,对南海争议地区的开发可以考虑与台湾合作。

  茹克3月7日接受财新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海洋石油对外合作在新时期、新情况下,其模式不应仅限于产品分成合同(PSC)这种一对一合作方式,而是应该发展多种合作模式,例如服务合同,或者可以吸引多个勘探开发投资主体共担深海石油开发风险。

  上世纪70年代确立中国海洋石油发展要走对外合作道路,1982年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海洋石油资源条例》,中海油负责中国海上石油的招标对外合作,其合同模式就是产品分成合同。

  茹克认为,经过30年的发展,一对一的产品分成合同的合作模式在今天显得很单调,中国海洋石油开发还应坚持对外合作,但是对外合作的形式要创新:除了在深海可以实行产品分成合同外,还可以采取服务合同,对专业技术公司的服务给予报酬,或者还可以对单口井允许多个投资方,多方分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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