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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修正草案提请审议 进一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

文|财新 范浅蝉
2024年04月24日 11:56
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加强统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
北京,国家统计局。近年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是国家统计局的重要工作之一。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为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防治统计造假,现行统计法需要做出适当修改。4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修正草案)》(下称修正草案)提请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国家统计局局长康义当日在会上作说明时表示,此次统计法修改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加强统计监督,加大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着力解决统计造假等突出问题。

  康义称,近年来,统计工作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一是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一些地方和部门数据造假现象突出,少数领导干部不择手段搞虚假政绩;二是统计监督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主要表现在统计监督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三是统计违法成本低,现行统计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偏低,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统计违法行为责任追究不到位,处罚处理偏轻,惩治力度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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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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