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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中办国办要求提高统计监督有效性

文|财新 于海荣
2021年12月22日 09:38
统筹开展常规统计督察、专项统计督察和统计督察“回头看”;建立统计违纪违法责任倒查机制,对已经离任的统计造假责任人也要追究责任; 将统计监督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任免、奖惩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这份名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文件称,目前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统计数据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基础,但长期以来统计造假事件时有发生。为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要求进一步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

  这份名为《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下称意见)的文件称,目前统计监督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够完善,统计监督有效性有待提高,统计监督成效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意见对统计监督的总体要求是,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更好发挥统计数据的综合性、基础性、客观性特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当好参谋助手,加快构建系统完整、协同高效、约束有力的统计监督体系。坚持方法科学、遵循规律、及时准确、真实可靠、防止虚假,坚决遏制“数字上的腐败”,提升统计监督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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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肖子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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