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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保暂缓移交税务征收 社保降费率方案待明确

2019年01月08日 19:5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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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省份发文将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未提及企业职工社保;原定与征收体制改革同步实施的社保降费率也无动作
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的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目前有暂缓的迹象。与社保征管体制改革进展滞后相一致,降低社保费率的具体实施办法也尚未出台。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的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目前有暂缓的迹象。

  据财新记者统计,2018年12月底以来,至少有北京、吉林、山东、山西、湖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十省份发布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并未提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的征管职责划转。

  而上述省份的企业职工社保费此前均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贵州省税务局称,企业职工社保费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仍由人社部门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待国家有新的意见出台,再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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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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