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推行的社保征管体制改革,目前有暂缓的迹象。
据财新记者统计,2018年12月底以来,至少有北京、吉林、山东、山西、湖南、江西、广西、四川、贵州、新疆等十省份发布通知,要求自2019年1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并未提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等的征管职责划转。
而上述省份的企业职工社保费此前均由社保经办机构征收。贵州省税务局称,企业职工社保费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即仍由人社部门的社保经办机构负责征收,待国家有新的意见出台,再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