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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善达:尽快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

2018年02月25日 22:1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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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从降低企业杠杆率、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企业发展的角度,还是从降低政府杠杆率的角度看,都应尽早推出留抵退税制度
资料图: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增值税留抵退税问题成为完善增值税制度的重要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认为,增值税留抵税额实际相当于政府的负债,中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应尽快建立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

  许善达2月25日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2018年年会上表示,高质量发展中一项重要战略是扩大高科技重资产企业投资,但是按照目前中国的留抵税款制度,企业在销项税额还没有实现的时候,其设备购进、厂房投资要分别缴纳17%和11%的预缴税款,对高科技重资产企业投资产生非常负面的影响。很多高科技重资产企业呼吁建立留抵退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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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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