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对今年要求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民利企的2万亿元新增财政资金,财政监控和审计工作均已同步跟进。近期多地披露了直达资金下达使用过程中的问题,未按要求将资金直接拨付给受益人、“钱等项目”等现象仍较普遍等。
财政部此前已明确直达资金应按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直接拨付到受益对象。但财政部福建监管局核查发现,一些市县在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发放中,依然按照原有拨款流程,由财政部门先将直达资金转至县民政局、县社保局单位、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实有资金账户上,然后再拨给受益对象。“这增加了中间环节,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并且存在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