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按照年初财政部“力争年内完成增值税法部内起草工作”的既定安排,增值税立法向前推进一步。
11月2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增值税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征求意见稿基本保留了近年来营改增和增值税改革的成果,维持13%、9%、6%等税率档次不变,但与此前确定的增值税税率三档并两档、税制简化的改革目标相比,仍有较大距离。
增值税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中引入,最初只在货物领域征收,服务领域征收营业税。随着经济发展和税制统一的需要,2011年开始,部分地区、部分服务业开始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范围逐渐扩大,直至2016年5月,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配合相关改革,增值税暂行条例在2009年、2017年两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