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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抵退税政策全面推开 4月1日起实施

2019年03月21日 22: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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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按60%比例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万亿元存量留抵税额如何处理,未作规定
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环节,留抵退税政策将在所有行业全面推开,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退还2019年4月以后的增量留抵税额。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作为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重要环节,留抵退税政策将在所有行业全面推开,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退还2019年4月以后的增量留抵税额。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3月20日公布公告,4月1日起,试行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也就是相比2019年3月底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所谓留抵税额,是指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产生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高于销项税额时。中国此前的政策是,当期不予退换,结转到下一个纳税期继续抵扣。但这样会增加企业资金占用,推高财务成本。2016年营改增全面推开后,随着抵扣链条逐渐打通,留抵税款快速增加,对企业造成的负担愈发凸显。据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测算,近两年留抵税款规模已超过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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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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