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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收支平衡状态转向支出预算 人大审查监督预算重点变化

2018年03月06日 22:42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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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化地方政府预算约束,坚决制止无序举债搞建设,决不允许新增各类隐性债务;改变先确定各领域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做法
根据《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人大要从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财政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等五方面,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开展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王晓霞)随着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的转变,地方政府预算软约束、无序举债搞建设的状况,有望得到改善。

  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明确人大严格按照宪法和预算法、监督法等法律赋予的预算审查监督职权,通过法定程序、运用法定方式,加强支出预算和政策审查监督工作,提高审查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过去政府预算审核管理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的重点主要是赤字规模和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对支出预算和政策关注不够,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关注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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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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