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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条例将出 仅管政府预算资金

2014年09月08日 08:11 来源于 财新网 | 标签:财政
政府投资仅为使用政府预算资金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活动;政府投资使用主权外债资金,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外债管理部门制定。因各政府部门意见不一致,仍没有对政府投资的职责分工作出专门规定

  【财新网】(记者 王长勇)沉寂近5年后,政府投资立法终于再次启动。财新记者获悉,国务院法制办近期修改完成《政府投资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并印送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征求意见,国务院有望在年内审议通过。

  这部旨在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的行政法规,由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主要目标是从界定政府投资范围、健全投资决策机制、加强投资项目建设实施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方面确立政府投资管理的基本制度。

  此前(2010年1月),国务院法制办在其官网公布国家发改委报送审议的《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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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长勇 | 版面编辑: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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