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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分享比例调整“存量不变只动增量”

2016年04月12日 15:44 来源于 财新网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表示,总体原则是中央和地方收入处于稳定的分配结构上,使中央和地方政府都能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结合的框架来划分,继续有足够稳定的财政收入

  【财新网】(记者 邢昀)距离营改增全面铺开还有不到20天的时间,原本属于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改为央地共享的增值税,对地方收入造成不小的影响。短期内地方税体系建设难以完成,调整增值税分享比例成为必然。

  4月12日,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在国新办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吹风会上表示,增值税分配比例肯定要调整,会保持中央地方分配框架基本稳定,总量上原则不变,改革方向为“存量不变只动增量”。

  当前增值税按照75%:25%的比例在中央和地方之间分配。随着5月1日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的临近,这一分配比例调整也越来越迫切。近期,财政部曾就中央地方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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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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