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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试点细则落地 原有营业税优惠延续

2016年03月25日 10:07 来源于 财新网
有财税专家表示,目前过渡期税率层级过多,过渡措施复杂,并不利于增值税中性原则的发挥,有时可能产生扭曲,后续工作中亟待理顺增值税体系的抵扣链条。
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文件终于在2016年3月24日发布。 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邢昀)在各方焦急等待中,全面推进营改增试点的通知和配套政策文件终于在3月24日发布,明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的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通知配套的实施细则共有四个文件,全文90多页,近4万字。营改增是增值税税制完善的关键一步,只有实现了增值税的全行业覆盖,抵扣链条才会完整。改革完成后,营业税将彻底退出中国税收舞台。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5日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给出时间表,5月1日剩下的四大行业全面铺开,并承诺“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此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国税总局局长王军也在多个场合表示将这一原则落地。根据测算,今年实施营改增等减税降费的政策,全年将减轻企业税负500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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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丽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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