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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公布

2015年01月15日 14:13 来源于 财新网
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

  【财新网】(见习记者 黄文辉)空气质量是近年来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为改善空气质量,优化能源结构,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等联合印发《重点地区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次列入《办法》的重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和广东省的珠三角地区

  根据《办法》,到2017年,北京市煤炭消费量比2012年减少1300万吨,天津市减少1000万吨,河北省减少4000万吨,山东省减少2000万吨。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广东省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煤炭消费减量目标,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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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郭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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