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邢昀)煤炭资源税改革具体方案落定。财政部10月11日公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下称《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通知》规定,煤炭资源税税率幅度为2%-10%,具体适用税率由省级财税部门在上述幅度内,根据本地区清理收费基金、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条件等因素提出建议,报省级政府拟定。
此前(9月29日),国务院第64次常务会议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