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见习记者 邢昀)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目标之一,构建地方税体系,不仅关系税收制度的完善,也牵涉中央和地方间财政关系的调整,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一环。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近日撰文称,地方税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应从地方税基确定、税权下放、地方税种制度改革以及共享税收入划分办法的完善四方面切入。
他认为,地方税税基近中期以消费和所得为主。税权下放不仅包括税种选择权、税率调整权,也包括最终于一定条件下的因地制宜设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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