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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地方税体系 学者建议开征销售税

2013年08月20日 11:35 来源于 财新网
有学者建议,可以在生产环节照旧开征增值税、降低增值税税率的同时,把商品的销售环节剥离出来,单独征收销售税,作为地方税种

  【财新网】(记者 邢昀)随着“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作为地方主体税种的营业税改为中央地方共享的增值税,对地方税收收入造成影响,构建地方税体系成为财政体制改革亟需考虑的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吕冰洋建议,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全都给中央,地方开征销售税。生产环节照旧开征增值税,同时增值税税率要大幅度降低,把商品的销售环节剥离出来,单独征收销售税,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主要来自于销售收入。

  8月19日,吕冰洋在天和经济研究所关于分税制改革的研讨会上指出,这样不仅有助于地方政府服务于消费,注重消费设施的完善,注重服务和产品质量安全,培育地方税源,也能够促进地方政府转变执政理念。因为销售环节征税后,税收增不增长,要看当地人是否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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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陆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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