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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将开展四方面制度创新

2013年09月29日 15:38 来源于 财新网
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表示,上海自贸区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包括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以及综合监管四个方面

  【财新网】(记者 周群 王晓庆)9月29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在上海自贸区情况说明会上表示,上海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将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以及综合监管四个方面。

  在投资管理制度创新方面,上海自贸区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部门的指导下,制定了自贸区负面清单。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改为备案制,但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改为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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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继伟 | 版面编辑:王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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