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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者建议允许城市政府独立发行市政债

2013年06月09日 09:31 来源于 财新网
以市政债为基础的新体制,将有更好的透明度、市场化约束机制,并能有效降低政府和投资者的道德风险;建议《预算法》三审纳入相关条款

  【财新网】(记者 霍侃)“为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的巨大需求与阳光融资渠道极为有限之间的矛盾,应该逐步建立一个以市政债为基础的城市政府城镇化融资体制。”非官方学术组织中国金融四十人论坛近日发布《构建有利于地方改革创新的统一大市场》,提出上述建议。

  这份报告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部副部长魏加宁和课题组成员李波共同执笔。

  上述报告建议,在压缩政府层级,实现中央—省—县(市)三级行政架构的基础上,由城市政府作为发债主体,发行市政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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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曹文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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