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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市政债是城镇化重要融资工具

2013年02月08日 11:21 来源于 财新网
央行报告称,使用者付费、地方政府税收或上级政府的转移收入是未来城镇化建设融资的收入基础,在此之上,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市政债融资

  【财新网】(记者 陈法善)央行2月6日发表的最新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使用者付费(User Fee)、地方政府税收或上级政府的转移收入,是未来城镇化建设融资的收入基础。在此之上,地方政府可以利用市政债融资进行城镇化建设。

  市政债一般享有免税待遇,所筹资金限于社会公益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弥补政府经常性支出,期限上多为长期建设债券。目前,市政债这种融资方式已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运用。

  中国城镇化过程中将产生对基础设施以及其他公共服务的大量需求,相应的建设资金保障是一个重要环节。如何保障城镇化未来对资金的需求?央行在报告中称,在实践城镇化的过程中,政府在公共品提供上缺少成本控制动机的缺陷越来越突出,加之城镇化迅速发展带来的公共服务需求压力,财政日益捉襟见肘,公共品生产上授权、外包、补贴等各种形式的公私合作(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逐渐兴起,使用者付费(User Fee)成为重要的公共品提供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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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长征 | 版面编辑:张兰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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