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继十八大以来央地财政关系调整后,财政体制改革开始延伸至省以下政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文,对省以下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政府间收入关系、转移支付制度等作出进一步厘清。
省以下财政体制由各省级政府自行确定,国办6月13日公开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主要明确了基本原则和制度框架,并且覆盖政府间关系的各个方面。其中,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解决“谁做事、谁出钱”的问题,收入划分解决“钱归谁”的问题,转移支付则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在上下级政府和同级政府间分配财政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