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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初审 拟规定滞纳金上限不超过税款的两倍

文|财新 程思炜
2026年11月03日 15:40
修订草案拟取消行政复议前须先缴税的规定,对偷税等延长追征期增设审批程序;完善部分税收征管措施,明确企业为上市融资而虚假申报,相应多缴的税款将不予退回
此次修订拟增加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完善税务征管措施的若干规定,包括设定税款滞纳金上限、延长追征期须经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等。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时隔25年,《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征管法》)迎来新一轮大修,修订草案已提交2026年11月2日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审。

  此次修订拟增加强化纳税人权益保护、完善税务征管措施的若干规定,包括设定税款滞纳金上限、延长追征期须经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等。

  据财新了解,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胡静林当日就《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作说明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现行《税收征管法》征管措施不够完善、对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不够有力等问题日益突出。同时,税收征管改革不断推进,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征管措施和做法,需要上升为法律制度,“有必要对现行法进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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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霍侃 | 版面编辑:刘潇
图片编辑: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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