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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法草案提请二次审议 明确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

文|财新 程思炜
2024年04月24日 18:59
二审稿新增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原产地规则制度、允许汇总纳税、多征税退还等多处规定;若能审议通过,关税法将从国务院条例上升为法律
2024年3月21日,山东聊城跨境电商产业园。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在2023年10月提请初次审议后,关税法草案近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审议。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推动海关通关便利化,二审稿对跨境电商关税扣缴义务人、原产地规则制度、汇总纳税等方面新增规定。

  关税法立法自2015年纳入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并于2023年10月提请初审、2023年12月底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关税法草案通过后将取代现行国务院行政法规,也就是2003年起施行的进出口关税条例,完成税收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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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王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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