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1985年起施行的会计法迎来第三次修正。4月23日,会计法修正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在加强会计信息化建设、强化会计监督、加大财务造假法律责任追究力度等方面新增规定。
财政部副部长廖岷当日受国务院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会计法修正草案说明时表示,现行会计法实施以来,在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他称,会计工作也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会计监管缺乏有效手段和措施,会计违法案件查处困难、处罚力度偏轻;近年来,会计信息失真、缺少内部控制,特别是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内部财务审计缺失等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有必要对现行会计法进行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