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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人大审查监督政府债务职能强化 聚焦专项债项目、隐性债务

2021年07月22日 17:5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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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府债务管理的突出问题,如地方债务限额分配、专项债项目是否合理合规等,同时要求加强对以政府投资基金、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行为的监督
自2015年启动发行以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快速扩大,对托底基建稳增长发挥重要作用,但也面临项目质量不高、偿债压力增大等问题。资料图为深圳城市风光。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过程中,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人大应各司其职。近日中办发文强化地方人大在政府债务监管中的作用,不仅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限额、专项债务等审查监督,还将隐性债务纳入其监督范围。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称,这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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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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