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过程中,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人大应各司其职。近日中办发文强化地方人大在政府债务监管中的作用,不仅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限额、专项债务等审查监督,还将隐性债务纳入其监督范围。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称,这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保障。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在地方政府债务监管过程中,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人大应各司其职。近日中办发文强化地方人大在政府债务监管中的作用,不仅要求加强政府债务限额、专项债务等审查监督,还将隐性债务纳入其监督范围。
近日中办印发《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负责人称,这是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重要内容,也是推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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