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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亿元去产能奖补资金分配方式明确

2016年05月18日 14:08 来源于 财新网
分为基础奖补资金和梯级奖补资金两部分。其中,基础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80%,按因素法分配;梯级奖补资金占资金总规模的20%,和各省份、中央企业化解过剩产能任务完成情况挂钩

  【财新网】(记者 邢昀)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是当前中国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任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中央财政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财政部近日明确了其分配方式。

  财政部5月18日发文称,中央财政设立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工作给予奖补,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银行及其他债权人综合运用兼并重组、债务重组和破产清算等方式,实现市场出清。

  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包括支持地方政府的和支持中央企业的专项奖补资金两部分,前者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拨付,后者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付。办法明确,为鼓励地方和中央企业尽早退出产能,按照“早退多奖”的原则,在计算年度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量时,2016-2020年分别按照实际产能的110%、100%、90%、80%、70%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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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陈华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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