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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十种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 一表可报多税

2021年04月19日 16:25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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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申报按照“一表申报、税源信息采集前置”的思路,优化改造申报流程,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也不影响目前的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流程
自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契税等十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并在海南等四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试点,以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2020年12月起在江苏、安徽、海南、重庆、宁波五地试点半年后,自6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行契税等十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合并申报,并在海南等四省市开展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试点,以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高办税效率。

  所谓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此次合并申报范围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十个税种。也就是说,除了关税、车辆购置税、船舶吨税等税种,主要财产和行为税种均被纳入。通俗的讲,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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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翔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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