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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发文规范地方债信用评级管理 对一般债和专项债分开评级

2021年01月29日 18:24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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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债信用评级应重点关注本地区经济、财政、债务等;在此基础上,专项债信用评级重点关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等,使评级合理反映专项债项目差异
资料图: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工作,财政部1月29日发文要求,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分开评级,促进专项债券信用评级结果合理反映项目差异。

  将于3月1日起实施的《地方政府债券信用评级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应对影响地方政府债券的信用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就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预先定义的信用等级符号进行表示。

  评级机构对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考虑因素有不同侧重。办法要求,应结合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的特点分开评级。开展一般债券信用评级,应重点关注本地区经济、财政、债务等情况;开展专项债券信用评级,在关注上述因素的基础上,应重点关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收益与融资平衡方案、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等情况,促进评级结果合理反映项目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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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李东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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