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作为外商投资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国家发改委、商务部近日出台《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外商投资者在境内投资新建项目或设立企业、并购境内企业的股权或资产,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在境内投资,都需遵循这一办法。
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2008年颁布的《反垄断法》首次明确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后2011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2015年在自贸试验区内,将外资安全审查的可能范围扩大至所有新设投资。
2020年正式实施的《外商投资法》规定,国家建立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标志着中国正式建立了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