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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管制法》12月1日起施行 相关技术资料等数据纳入管制物项

2020年10月17日 21:19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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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出口国家禁止出口的管制物项,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外国滥用出口管制措施的行为,设置了反制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等采取措施
经过十个月内的三次审议后,《出口管制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0月17日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在中美技术竞争日益激烈之际,中国出口管制立法加速。经过十个月内的三次审议后,《出口管制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10月17日通过,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是指一国为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维护囯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等目的,对核、生物、武器等特定物项的出口采取禁止或者限制性措施。此前中国出口管制立法分散在六部行政法规中,随着时间的推移,难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管制物项的范围以及管制措施都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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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刘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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