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在过去两年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清理规范工作中,财政承受能力10%上限,成为衡量地方PPP财政风险的一条高压线。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董德刚近日在第五届中国PPP发展(融资)论坛上表示,地方各级政府PPP财政承受能力总体上有空间,结构上不平衡。对此,中央层面正研究财承论证省级统筹方案,在夯实责任、强化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盘活财政空间。
所谓财政承受能力10%上限,是指每一年度财政本级全部PPP项目从一般公共预算列支的财政支出责任,不超过当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董德刚表示,去年以来财政部已全面启用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全国9000多个已入库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以及2600多个财政本级的财政空间进行动态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