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收费公路是地方政府举债的重要领域之一,也是化解债务风险的重点领域。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提出,推动政府收费公路存量债务置换,允许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截至2014年底符合政策规定的收费公路存量债务,以达到优化债务结构、减轻债务利息负担、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目的。
这意味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及的“继续发行一定数量的地方政府置换债券”,将在政府收费公路领域展开。此前交通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交通部将配合有关部门,引导各地利用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低于债务限额的空间,通过发行地方政府置换债券来置换收费公路存量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