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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优惠政策衔接明确 年终奖按现行规则执行三年

2018年12月28日 10:31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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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起年终奖将并入综合所得按年纳税;个人获得股权激励在2021年底前不并入综合所得,2022年之后的政策另行规定
12月2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对政策衔接问题作出明确,其中公众关心的年终奖,在2021年末之前基本平移现行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 于海荣)新个税法实施后,原有的优惠政策是否延续?财政部、税务总局12月27日下发通知对政策衔接问题作出明确,其中公众关心的年终奖,在2021年末之前基本平移现行优惠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并入综合所得按年计税。

  通知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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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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