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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年终奖个税将平移现行优惠政策

2018年12月24日 18:06 来源于 财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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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而不是与综合所得累加按年计征个税;新个税法实施后,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否变化,还需后续衔接文件明确
年终奖个税将基本沿用现有政策,而不会跟四类综合所得累加,按年计征个税。新个税法实施后,月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已经发生变化,年终奖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是否也相应调整,还需后续衔接文件来明确。图/视觉中国

  【财新网】(记者 于海荣)新个税法将四类劳务性收入综合按年计征个税后,不少企业和纳税人担忧,现行年终奖个税优惠政策将自动失效,税负将明显上升。这一担心并不会成为现实。

  财政部副部长程丽华12月24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为了确保新税法顺利平稳实施,稳定社会预期,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将总体上平移现行有效的优惠政策,并根据税法的修改情况对几项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调整和衔接安排,目前正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

  这意味着年终奖个税将基本沿用现有政策,而不会跟四类综合所得累加,按年计征个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前,财税部门依据个人所得税法授权,制定了一系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主要涵盖鼓励创新创业就业、改善民生、吸引人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方面,其中也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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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编辑:吴秋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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