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记者 程思炜)作为推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主要抓手,中央正在部署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对此,财政部11月16日下发通知,对时间表和工作安排进一步细化,要求部门和单位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
中国自2003年开始探索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十九大报告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今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财政部在贯彻落实这一文件的通知中称,到2020年底中央部门和省级层面要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到2022年底覆盖到市县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