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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滴滴收购优步中国需经营者集中申报

2016年08月02日 12:18 来源于 财新网
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财新网】(见习记者 王辛夷)8月1日下午,滴滴出行正式宣布与Uber全球达成战略协议,再度引发是否需要反垄断申报的争议。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8月2日的发布会上表示,商务部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优步中国相关交易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他在会后称,滴滴和优步中国合并还得申报,“不申报的话,往下走不了”。

  沈丹阳表示,按规定,凡符合《反垄断法》规定申报条件和《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中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均应事先向商务部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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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于海荣 | 版面编辑:张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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